有一种关系叫“督导关系”

简介:心理圈稀有性别男颜值高咨询师,长相年轻、内心成熟的代表人物。座右铭:惜时惜人。咨询小时数:2000小时,研究方向:职场心理、婚恋两性、身心疾病、朋辈心理辅导。近期关注:要事第一、正念减压、网络时代人际沟通。

整理者前言

督导是咨询培训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学习者在有经验的督导者的指导帮助下,实践咨询技巧、改进咨询工作、提高自身专业水平的过程,督导也是同行间分享临床知识、澄清治疗思路、提升治疗技巧的学习过程。

遗憾的是,据调查(2009年),我国71.5%的专业人员没有心理督导,只有1.7%的专业机构经常性为专业人员聘请督导,而46.6%的机构从来没有聘请过督导。

这本《督导关系》是美国丰富经验的督导师联合所书,是他们对督导工作的深度思考。目前现代精神分析治疗已经从强调理解病人内驱力和心理结构转向对病人内在客体关系的理解。因此,督导也应该从以讨论病人的心理动力学为督导重中之重调整为以人际关系视角。这本书就是以关系理论为指导,为读者提供了一个系统完善的督导关系模式。

笔者根据自己的读后体会,将本书要点归纳整理如下,供对这个领域感兴趣的读者参考。欲了解全书内容,还请自行购买本书。

一、精神分析督导的发展:

从弗洛伊德到现在

“督导”是1902年非正式地出现在精神分析领域的,雏形是弗洛伊德在自家每周三举行的集体讨论。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弗洛伊德无疑是第一个督导师,他就代表着督导者的原始形象。

那么弗洛伊德是怎么做督导的呢?

弗洛伊德的督导和他所倡导的治疗模式异曲同工:

资历更老的治疗师掌握着所有的真理和知识,其他人的任务是接受真理,而不是一同建造和开创发现真理的道路。病人对治疗师的不认同被理解成阻抗,被督导者与督导的分歧也被理解成被督导者自身的局限。在很大程度上,督导被看做是一个中立、客观的观察者,而没有太多人意识到,被督导者出的问题里,督导者也有责任。

而另一位同时代的治疗师费伦齐则提出了**“二人模型”**。在咨询中,移情并不是病人自身心理活动,也是被治疗师诱导的结果,病人会通过揣测治疗师言语或非言语信息产生移情。与弗洛伊德所认为的治疗师尽量不外露自己情感相反,费伦齐认为只有治疗师愿意真诚、平等地与病人产生情感互动,病人才能在最大程度上获得治疗。当然,督导关系亦是如此。应当指出,没有什么关系能够完全对等,而且接受和学会利用关系中不对等的作用,并发挥其在临床工作中的价值,也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资源。

在这之后的督导,基本上围绕着这3个维度展开,这也是不同督导模式的主要差异所在:

下面我们也是从这三个维度来理解什么是关系理论下的督导模式:

二、从三个维度理解关系理论下的督导模式

关系理论假设,每个人从出生就开始和开拓与周围世界的种种关系,每个人都在关系中挣扎,努力保持、融入各种关系,又试图从中定义和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所以,不考虑治疗师对病人的影响去谈论病人,或刨除病人的影响去孤立地看待治疗师的工作都是没有太多意义的。治疗中,移情和反移情是两者在互动中共同确定和塑造的,两方的任何一方都是关系的观察者,也是参与者

但是,这并不代表认同费伦齐的平等概念。不可否认,治疗关系中因为学识、进入咨询的动机等不同,权力分配不均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关系理论认为,治疗师虽然是更有权威的一方,但不意味着自己掌握了病人真实心理世界的绝对真理。而建构在这一理论框架下的督导关系,可以把督导关系真正平行于治疗关系,成为了解治疗关系的一个窗口。

督导者权威的本质

关系理论认为,如果督导师将督导工作变成自己的王国,而他身在这个王国成为拥有至高无上的主宰,这对督导关系的发展有害无益。

关系理论认为,督导者并不是无所不知,掌握绝对真理的人,督导过程是双方一起发掘、探索有关病人的真实情况,一起寻求解答,一起商榷病人表现的背后意义的过程。在这种关系中,他们共同参与工作,共同成长,为让被督导者进一步掌握咨询这门手艺而努力。

与督导工作相关的信息

督导者既要关注病人的意识和无意识变化,也要关注到被督导者的心理动力变化,尤其是她对病人的变化,督导的相应体验和表现、对堵堵着自己和督导关系的看法和感受。如果督导双方在发展他们之间关系的时候能够保持对彼此的开放态度,敢于提出和面对他们关系里的一些敏感问题,并分析他们和被督导病例之间的联系,那么被督导者就更能理解、认同病人,也更敢于与督导者探讨治疗关系中的模式和主题。督导工作和临床治疗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所以两者之间应该是平行一致的关系。

督导者的基本参与模式

督导过程中,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关系在发生,一是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另一个是被督导者(即治疗师)与病人。而病人的陈述,是被督导者、病人和督导者共同构建的。当治疗关系和督导关系进展顺利时,被督导者和督导者还会踏上新的旅程,发现内心中不曾认识的东西。

通过更完整地分析参与中三方的关系,关系会不断加深,出现的内容也会不断拓展,督导关系对参与者的回报也会越多。在这个过程中,被督导者的能力会不断提高,即其理论水平和分析技巧在提高,对自己内在世界洞察力在提高,对自己在人际交往中能力与局限更清楚,也更加敢于投入自己的情感,当然其自信水平也在增强。而通过被督导者的改变,病人对自己的了解也会更加深入,也会更加勇敢地敞开自己的内心世界。

在督导关系中,督导者如果愿意分享自己的具体临床经验和有关督导关系的主观感受,督导关系模式会变得更加和谐,双方更能进入合作的角色。因为这种做法等于去除了对督导者的理想化。

三、督导中是否该谈论被督导者的人格层面问题

过去很多人遵循的是“教育”、“治疗”两分法,即督导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被督导者在专业领域着重于病人内心的分析及相关技巧的成熟,不应该讨论人格层面的问题。

从被督导者的角度看,由于其本身属于相对弱势的一方,所以可能把督导者把对自己人格层面的分析和探索解读为对他们个人粗暴的干涉,从而感到受到羞辱。

然而从督导关系角度,如果过于死板地遵循两分法,对督导关系的发展并没有好处,而且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被督导者的“成长”,专业素养的提高和个人人格的逐渐成熟,是很难有明确的分界的,而且现在看来,这是密不可分的。

当然督导双方对被督导者个人心理世界的探索程度应有限制,其限制应为:在督导的意义上,探索是为了使被督导者与自己的病人有更有效的沟通。

在实际工作中,督导双方可以共同商榷两者的界限,发现适合自己的教-治关系,这样可以使督导关系充满弹性,并给双方提供丰富的精神分析体验。

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机构、个人在提供咨询师的督导,形式包括个人一对一督导、团体督导、朋辈之间督导(即没有更有权威的咨询师参与),其中良莠不齐,其工作的规范性、专业性比之心理咨询更处于无人关注的领域。本文仅提供一个督导工作的视角,供从事督导工作、参与督导、有兴趣投身专业咨询工作的人士参考,在实践过程中加以运用,以更好地促进中国心理咨询的整体水平。

后记